2 男性劣势:体罚
值得单独关注的一类暴力是体罚,即对身体施加痛苦的惩罚性手段(如鞭笞、杖刑、殴打或抽打)。因为,暴力犯罪在定义上是非法的,在冲突期间对非战斗人员实施的许多暴力行为往往违反法律或当地规范或国际规范,而体罚则不同,要么是法律强加的,要么是法律和社会允许的,甚至是鼓励的。
值得单独关注的一类暴力是体罚,即对身体施加痛苦的惩罚性手段(如鞭笞、杖刑、殴打或抽打)。因为,暴力犯罪在定义上是非法的,在冲突期间对非战斗人员实施的许多暴力行为往往违反法律或当地规范或国际规范,而体罚则不同,要么是法律强加的,要么是法律和社会允许的,甚至是鼓励的。
男性劣势的最明显事例或许是长期以来社会和法律对男性(而非女性)施加参军和参战压力,从而使他们承受丧失生命和身心健康受损的风险。在以征兵形式施加参军压力的地方,逃避的代价是自我放逐,被监禁,遭受人身攻击,或者,在最极端的情况下,被处决。
许多人想不出男性在哪些方面处于劣势。本章的目标就是纠正这点。我将列举一些男性劣势的例子,并提供部分相关细节。由于一些否认第二性别主义存在的人倾向于将这些劣势当作小事而不予理会,我将花些时间来解释其中部分劣势有多严重,无论是从受影响的男性人数还是从影响的严重程度来看。在其他事例中,由于事实可能存在争议,我将花些精力来说明劣势确实存在。
本书的一种写法是,用单独一章论述男性所遭受的每一种不利处境,论证这构成了不公平歧视,然后对反对这些论点的意见做出回应。这不是我撰写本书的方式。如果采用这种路径,就需要不必要地重复观点和论据。因此,我选择了另一种方法。
鉴于学术界盛行的正统观念以及我将要讨论的议题的敏感性,我在本书中捍卫的观点会被许多人认为具有威胁性。因此,我不抱任何幻想。我的立场,无论阐述得多么清晰,都有可能被误解。不仅会遭到无视(有时是谩骂,因为它与公认的观点不一致),还可能遭到许多(有时是过于自信的)错误的反对。
表明存在第二性别主义的论点所引发的反对意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最丰富的是来自一些(但不是全部)女性主义者的反对意见,至少在学术界是如此。另一方面,反对意见来自一些保守主义者。在所有情况下,反对者要么否认第二性别主义存在,要么否认第二性别主义的广泛性,正如我将论证的那样。
许多男性受到的压迫远比许多女性严重,任何决心在所有情况下都支持女性的女性主义者,肯定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她支持女性反对男性,会加剧世界的不公正程度……任何对女性的关注源于一般正义的女性主义者,都不会合理地允许自己只对女性的优势感兴趣。
性别主义不仅对女人和女孩产生负面影响,也对男人和男孩产生负面影响。虽然性别主义的前一种体现形式得到了广泛承认,但很少有人认识到或认真对待这样一个事实,男性是许多相当严重的性别歧视形式的主要受害者。本书的核心目标是引起人们对这种“第二性别主义”的关注,并对否认这种“第二性别主义”存在的人做出回应。
有个玩笑值得先说一下,一本关于歧视男性的书一定是很短的书。虽然本书篇幅较短,但这并不是因为它所讨论的问题范围或严重性有限。相反,这(部分)是因为不需要用较长的篇幅来说明存在广泛而危险的第二性别主义。
在网上看到丈夫提出要和孩子做亲子鉴定,妻子同意亲子鉴定并且提出离婚的事情,难以理解。以前可以理解妻子在被怀疑后离婚的心理,现在就感觉荒诞了。这或许和我读过的书有关系。
先说点题外话,我希望国家推行全民亲子鉴定。这件事的好处,一是可以预防和发现拐卖儿童,二是可以将许多人的DNA录入数据库,在刑事侦查和科学研究领域能够产生作用。
我认为在亲子鉴定技术不存在,或存在但未被广泛应用的社会中,未能获得机会使用非常优秀的男人的资源的女人就是应该倾向生育比自己选定的后代抚养者更优秀的男人的孩子。
看到母亲怀疑儿子被偷拍后动手打人的事件,感觉有趣。
如果我在写文时想编造由怀疑偷拍引发人身伤害的事件,大概会想到以下几种组合。
首先是通用原则。在被打者没被发现偷拍证据的情况下,若被打者受伤不重,当事双方很可能都不会遭遇法律上的麻烦,若被打者受伤重,被打者追究怀疑者的概率就会上升。在被打者被发现偷拍证据的情况下,若被打者受伤不重,大概率是怀疑者会追究被打者,而被打者不追究怀疑者,若被打者受伤重,可能会出现当事双方共同追究责任,或者当事双方和解,互不追究责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