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关于冠姓权的话题就很烦。
最好的做法是彻底废除姓,并且开放改名自由,个人从习得语言开始就可以自行改名,且改名次数不受限制。
如果最佳选择无法实现,那还有次好的选择。规定新生儿的姓不能和直系亲属及旁系亲属相同。也就是说,什么随父随母随外婆随表叔乃至随七舅姥爷都别想了,新生儿的姓绝不会和亲属相同。
与其让姓名成为恶心的标记所有权和控制权的手段,不如禁止新生儿被指定和亲属相同的姓,至少可以剥夺“父母”“家族”这类群体的特权。
说到底,(在跳过人类凭什么让另一个人出生受苦的问题的情况下)人类凭什么认为自己有资格决定另一个人的姓名?
姓名是被迫选择的,个人往往不具备更改姓名的自由。在中国,已满十八岁,被社会认定为成年人的人,才有权利自行更改姓名。而在那时,非自愿选择的姓名已经被使用了很久,当事人或许已经习惯姓名,就算不满,也可能因顾虑麻烦而不考虑改名。
我对姓和争取冠姓权的话题都感到非常恶心,这些人只考虑自己怎样彰显权力,如何从控制被制造生命体的过程中榨取更多利益,至于被制造生命体的意愿和反抗,是完全不在考量范围内的。
我不喜欢我的真名——最主要原因是,它不是我选的——但我也不会去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