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香港。
忽然感觉,我会进入彻底绝望,无法再被人权、正义、自由等理念触动的状态,或许和香港是有关系的。
那段时间,我非常痛苦。我置身事外,只是明白,对岸有许多人——可以让我感觉有共同点的人,遭受着强烈的,无法弥补的痛苦。仅仅是这个认知,就会让我痛苦,我不能想象靠近事件中心的人会有多痛苦。
此后一年多来,我的部分思考,就涉及无法回避的痛苦。
悲剧的价值在于被欣赏、借鉴,以及激发新事件,但再好的影响,都不值得让任何悲剧发生哪怕一次。依靠后代解决问题或实现理想,就是强制将后代推入糟糕境地,制造悲剧循环。因为人类基因和经历的多样性,指望所有人具备同样的能力和观念是不现实的,人与人之间的反感、排斥和憎恨无法避免,要求人们和平共处也是一种限制。由于先天或后天因素,在身体或心理上具有缺陷的人,应该受到帮助和照顾,然而,除非智能机器人大规模应用,否则提供关怀、制造工具、改善环境等事情就要由人来做,实际上给他人增添了负担。倘若某人的快乐必须建立在伤害他人的基础上,除非此人死亡,否则自己和他人必然有一方不幸。
我渴望绝对、彻底地消除痛苦,乃至痛苦的可能性。我渴望毫无限制的自由,可以放纵恶意和罪行的自由。我的愿望绝无实现的可能,剩下唯一可接受的道路,就是灭绝。
绝望之后,我面对悲惨事件反倒平静了,不过伴随转变的并不全是好事。
不认同过去欣赏的人,不为常规喜讯感到兴奋,不能再将部分朋友视为同类……有些变化令我难以适应,我还不能装作一切如常。
此外,我没有否定或脱离旧有的道德观念,理解和维护自己,这是我对自己的承诺。我没法发展出不依靠感情,就能做出和感情主导时相同决策的思想体系。所以,我有些困扰。
“若我轻易地移开视线,那还有何颜面再与同道交流呢,又如何能逃过内心的审判呢?”
我不会再受到强烈刺激,所以不需要因此移开视线,反而会因害怕没有情绪导致的自我谴责而不想关注事件。当初我以为的同道,现在已经不是同道了,我感觉无颜面对这类人。尽管我愿意原谅自己,但也没完全逃过审判。
不过,既然我相信自己,就不会动摇。无论此类心绪是阵痛还是慢性疼痛,这代价我付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