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趣的观点,有人认为四川大学学生诬陷路人事件会启发其他人利用相似套路谋利。
我一直都认为欺诈是低成本高回报的谋利手段。利用人们的善心获取关注和金钱确实是非常好的例子。有些欺诈方式,对目标的要求包括警惕性弱、急于求财等等,较为苛刻。编造苦难这种方式,对目标的要求相当简单,只需目标具有善心且不会怀疑,或即使怀疑也愿意冒风险帮助可能存在的受害者。
我意识到许多人遇到此类事件时不可能依靠证据判明真相再选择立场之后,开始对虚构事件蒙骗世人产生兴趣。
我注意到社会风向有所变化,现在占据舆论优势不太容易。我知道一些事件,涉及刘强东、朱军、鲍毓明、王力宏、阿里高管、德普和史航的事件,感觉近期的事件评论状况和过去的事件评论状况是不同的。或许不是倾向表达否定和怀疑的人偏多,而是倾向选择立场的人比例更大了。
不过,在欺诈颇具挑战性的时候,实施一次完美的欺诈带来的成就感和影响力或许会更为剧烈。
我考虑过联合朋友传播一起不存在的犯罪事件。不过,想到自己可能会入狱,我就放弃实施了。我也没有愿意赌上声誉和自由来陪我玩这么一场游戏的朋友,真有也舍不得用吧。我可能会写篇小说。
事件从几年前开始。犯罪者在社会层面相较于我具有优势,他骚扰过我,侵犯过我,并且威逼利诱我与他交往,交往期间持续对我施加精神压迫,有时还会动手打我,过了一段时间,他似乎玩腻了,主动将我甩掉,我远离他,不敢揭露真相,在痛苦中度过几年,终于在朋友的鼓励下决定曝光他的真实面目,让他不再有机会伤害其他人。
这是合理的故事,是真实存在的故事,计划根基没有问题。
证据,必须有,但不必完美。最好制造的是聊天记录和聊天记录截图。我可以在社交平台注册小号,将小号头像和名字改为和犯罪者账号一致,用小号发辱骂和威胁的内容。我截图后,就注销小号,在好友列表中删除小号和犯罪者账号。此外,我可以在恰当的时间点向不知情的朋友表示自己十分苦恼,或身体不适,但不说明缘由,偶尔还可以暗示自己遭受虐待。有获取门槛但门槛不高的是伤害记录。联合某人,让其伤害自己,或者自我伤害,留下像是被人攻击而产生的创伤,或难以确认是否为人为制造的创伤。其他证据尚未想到。最后是必须发表的自我陈述,尽管不是证据,但感染情绪的潜力极强,值得花很长时间去制造。
倘若顺利实施计划,而且保证事件初期就有热度,应该可以欺骗不少人吧。就算警方开展调查,法院开庭审理,如果我和朋友心理素质够强,大概也只能得出真相不明的结论。
也许信任崩塌人们就会开始考虑追求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