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从劣势到不正当歧视:总结

我在本章提出的论点表明,前面概述的许多劣势都是不公平性别歧视的产物。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歧视是显而易见的:男人而不是女人被强迫参军或参战;法律允许殴打男孩,但不允许殴打女孩;男性是公开的暴力目标,但女性能幸免于难。不过,有时,歧视对劣势的影响并不那么直接或明确。

4 从劣势到不正当歧视:预期寿命

男人预期寿命较短是一种劣势。我们不需要主张两性寿命长度的差异全部归因于歧视,也可以认为其中部分归因于歧视。目前我们还不可能——也许永远也不可能——计算出性别差异中有多大比例是歧视的结果。不过,确定确切比例并不是说明男性寿命较短的部分原因是歧视性待遇所必要的。

4 从劣势到不正当歧视:身体隐私

我们在第2章看到,有证据表明,由于人们对男性身体隐私的尊重少于女性,男性在很多方面处于劣势。例如,我们看到,美国法院对女囚犯不被男看守搜身或看到裸体的权益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男囚犯不被女看守搜身或看到裸体的权益。关于囚犯待遇最低标准的国际准则禁止由男看守看管女囚犯,但对由女看守看管男囚犯却只字未提。

4 从劣势到不正当歧视:家庭和其他关系

男性在家庭和其他关系中的劣势,有些明显是歧视的产物,有些则不那么明显或不那么完全是歧视的产物。法律只针对男同性恋者而不针对女同性恋者,这就是明显的歧视。男同性恋者比女同性恋者更有可能成为仇恨犯罪的受害者,这也是歧视的产物。男同性恋正被作为目标。显然,他们成为目标部分基于他们的性取向,但因为女同性恋者没有在相同程度上成为歧视目标,男同性恋者成为目标也基于他们的性别。

4 从劣势到不正当歧视:征兵与战斗

当军队被指控性别歧视时,所谓的受害者通常是女性。当然,这也是将女性视为性别歧视唯一受害者的更广泛模式的一部分。对军队的批评通常是,希望参军的女性被排除在外,要么完全被排除在外,要么被排除在某些角色之外,最明显的领域是地面战斗,但也包括航空和军舰。

4 从劣势到不正当歧视

正如我在第2章中所述,男人和男孩在很多方面都处于劣势。其中一些劣势显然是歧视造成的。然而,劣势或歧视都不等同于不正当歧视。许多承认男性处于劣势的人否认男性是不正当歧视的受害者。其中一个最常见的方法就是诉诸男女之间的差异。根据这种论点,男性遭受的一些不利处境并不构成歧视,因为它们是生理的产物,而不是人、机构或国家歧视男性的产物。至于其他不利处境,人们承认歧视造成了不利处境,但认为由于所谓的性别差异,这种歧视并不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