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为《The Misanthropic Argument for Anti-natalism》,作者是大卫·贝纳塔(David Benatar),发布于《Permissible Progeny The Morality of Procreation and Parenting》。由于特殊原因,文中存在漏译,影响不大。
“大自然从古至今容忍的在地表爬行的可恶害虫中最恶劣有害的一族。”
——布罗卜丁奈格,乔纳森·斯威夫特,《格列佛游记》,第二卷,第六章
有些论点支持将人带入存在(永远)是错误的结论,其中一部分,我称之为“博爱”论点。它们根植于对会被带入存在者之福祉的关切。根据这些论点,对被带入存在的人而言,进入存在是严重伤害或伴随着遭受严重伤害的巨大风险,所以我们应该停止制造新人类。
不过,博爱论不是通往反生育主义的唯一途径。还有一些反生育主义论点,我们可以将其描述为“厌人”论点。这些论点注重人类制造的严重罪恶,以及人类的各种负面特征。本章将专门提出其中我认为最有力的论点——道德论点。
相较博爱式反生育论点,厌人式反生育论点可能会遇到更强烈甚至更具敌意的反应。不难看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我们倾向不喜欢憎恨我们的人。据称,厌人者憎恨人类,因此厌人者不讨人喜欢也就不令人意外了。其次,人们不喜欢听到关于自己的坏话,而厌人者有很多坏话要说。
或许可以提供一些意见来减轻这种本能反应。第一,将要提出的这些论点被称为厌人论点,只是因为它们指出了关于人类的令人不快事实。接受这些论点并不意味着要憎恨人类。事实上,我将会论证厌人论点与博爱论点并非不相容。因此,这些论点的厌人描述不应被完全按字面意思解读或过度解读。
第二,厌人论点提出的令人不快主张很可能正确。仅因它们令人不快就拒绝相信它们,会给厌人者提供更多抱怨理由。拒绝承认缺点本身就是一种缺点。
我说过,支持反生育主义的最有力厌人论点是道德论点。它有多种提出方式,以下是其中一种:
1.我们有(推定)责任拒绝带来将会造成(并且很可能持续造成)巨量痛苦、苦难和死亡之物种的新成员。
2.人类造成巨量痛苦、苦难和死亡。
3.因此,我们有(推定)责任拒绝将新人类带入存在。
我将开始证明第二个前提是事实,稍后讨论第一个前提。我分两步做这件事。首先,我会强调人类天性中的黑暗面。接着,我会展示人类危害性有多大。这两点存在联系,人类天性中的黑暗面是人类危害性极大的部分原因。更具体地说,它解释了在某些情况下,黑暗面如何显露出来,并带来破坏性后果。我会提供的细节,或许比一些人认为必要的还更多。我这样做是因为有些人倾向低估人类破坏力的强度,而我需要预先阻止这种轻率回应。
人类天性——黑暗面
我们这一物种青睐奉承自己的观点。人类认为自己是造物之巅峰,由全知、全能、全善的神创造,并以其形象存在,居住在宇宙中心的星球——所有其他事物都围绕其旋转的星球。科学界已经做了许多工作来驳斥其中一些观点。现在,我们知道,我们的星球不是宇宙中心:地球围绕太阳旋转,而非相反。而且,我们知道——至少我们其中部分人知道——我们是漫长而盲目的演化过程之产物,出现较晚。
然而,自我奉承的倾向显然具备弹性,它在科学范式中直观地显现出来,方式不同于宗教范式中的方式。因此,在我们的物种分类学中,我们将自己命名为智人——会思考的人。当然,这一名称中有部分事实。作为一个物种,我们确实比其他动物思考得更多,而且我们有更强的技术能力。人类精英有一些卓越的成就。不过,我们最好注意到,这些成就被认为卓越只是因为(1)它们没有被大部分人类取得;(2)最聪明的人类通常只能靠挑战能力极限取得它们;以及(3)地球上没有其他认知能力更强的物种可以让我们以谦逊眼光看待自身成就。因此,以精英成就评价整个物种是有些不公平的。即使是精英,认知能力也在无数方面存在巨大缺陷。
我们自认为是理智的生物,但有丰富证据表明,我们往往与理性思考和行动相差甚远。例如,我们有依靠直觉做出判断的本能,经过反思,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判断是错误的。但我们往往过于懒惰,不会做必要的反思。我们的决策可以被“框架效应”影响——也就是说,决策可能会因相同信息的呈现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我们在性唤起状态下,会做出在相反状态下被认为不理性的决策。在保留已有事物和获得相同价值事物之间,我们愿意为前者付出更多,即使在没有理由重视已有事物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这就是所谓的“禀赋效应”。人类还有过度乐观的趋势,而且,我们有相当强的自我欺骗能力。可能提供的例子有数百个,这些只是其中几个。
尽管我们会思考,但我们确实是愚蠢得惊人的物种。有许多证据可以表明这种愚蠢。它可以在开始吸烟的人(尽管人们都知道烟的危险性和成瘾性)和过量饮酒的人——尤其是酒后驾车的人——身上被发现。它可以从广告行业的成就中被发现,这些成就充分表明了人性之轻信。它可以通过政治口号、煽动和诱导的成就被发现,数十亿人沦为这些事物的牺牲品。许多人严肃对待无足轻重的事物,例如体育和特定体育队伍的动荡,以及大众追捧肤浅、异常的体育、音乐和电影明星,也可以作为证据。更多迹象可以从泛滥的潮流、时尚和痴狂妄想中被发现。
我们的认知缺陷和其他缺陷本身就令人困扰,但可以预见,部分缺陷也会让我们滑向各种道德缺陷。这些缺陷是人类所做可怕事情的原因或部分原因,故而构成了反对制造新人类的厌人论最强烈版本基础。
例如,人类倾向从众。一项有影响力的研究展示了这种现象,被试群体看到了一条线,其为“标准线”,然后被询问,另外三条线的长度是否和“标准线”一致。长度不同的线,和“标准线”存在显著差异,正确答案相当明显。在每组被试中,除一人外,其他人都是实验者的同伙,他们获得指示,在某些情况下要给出错误答案。有相当多真实被试选择了大多数人的答案。随后的分析证实了这些发现,但也表明从众程度受文化变量影响。
这些研究还发现,从众程度受刺激因素的模糊程度影响。正确答案越不明晰,人们就越容易跟随主流观点。因此,我们应该预见,当我们将目光从线的长度等简单事实转向更复杂的事情,包括评价类的事情,会发现人们更有可能从众。也就是说,如果所有人都在欣赏“皇帝的新装”,有人单独指出皇帝没穿任何衣服的可能性就会降低。我们知道,在特定情况下,从众会有多么危险。其中一种情况就是猎巫行动。从女巫的实际存在率来看(在此,“女巫”是由猎巫人的理解来定义的),一场女巫狩猎应该和一场独角兽狩猎同样成功。然而,1450至1700年间,数以万计的所谓女巫被“发现”并杀害。从那时起,包括在我们的时代,还有间或发生的猎巫行动。
人类还有服从权威的倾向,而且在被要求做可怕事情时经常服从权威。大部分人很难相信,自己会是服从命令实施暴行之人。尽管部分人有力量在适当的时候抵抗权威,但并不是每个认为自己属于此类的人,都像自己认为的一样特殊。事实上,在展现服从倾向的著名心理学实验中,一些自我感觉良好的受试者震惊于发现自己服从了命令。其中一名受试者开始称呼自己为“艾希曼”,意指阿道夫·艾希曼,他在耶路撒冷受审时的辩解是他在服从命令。
一个更为详细,关于普通人如何陷入野蛮状态的实验,是斯坦福监狱实验。在这个实验中,24名健康的学生志愿者,被随机分配看守或囚犯的角色,进入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大楼地下室的模拟监狱中生活。两组成员都迅速适应了各自的角色,专制的“看守”会对“囚犯”施加羞辱和心理折磨。仅六天后,由于“囚犯”待遇过于糟糕,实验必须提早结束。
我已经提供了一些证据,证明人类没有自己通常以为的那么明智和优秀。这些证据都没有否定人类天性中存在正面特质。例如,相较其他动物,我们可以在更大程度上运用理性(尽管我们并不经常如此)。我们可以产生同理心,并且采取行动(一些动物同样可以做到)。我关注负面特质,不是要否定正面特质存在,而是要强调在我们人类一般自我认知中经常被忽略的事物。此外,黑暗面可以说更为原始。为避免黑暗面表现出来,必须付出大量努力去教育和训练人,以及,构建和维护特殊环境和制度,以抑制人犯下容易出现的危险失误。
致命人类
人类或许在智能方面超过其他动物,但我们在破坏力方面也超过其他生物。许多动物会造成伤害,但我们是地球上有史以来最致命的生物。耐人寻味的是,我们在确认自己的身份时,没有提及这一最强属性。这里有充足的证据表明我们是致命人类——危险的,具备毁灭性的人类。
在接下来的部分,我首先会展示人类造成的伤害有多大。我会考虑人类造成的三类伤害:对其他人类的伤害;对动物的伤害;通过破坏环境对人类和动物造成的伤害。尽管我显然不可能提供展现人类破坏性的完整目录,但我确实计划调查不同类型的伤害并提供一些事例。
对人类的不人道行为
自人类存在以来,人类就在伤害他人。最早的破坏性活动规模相对较小,这主要是因为,在人类历史初期,人类还很少。当时的伤害行为很可能是个人或小型团体实施的袭击和谋杀,受害者也是个人或小型团体。换句话说,当时的破坏性活动与今天部分非人灵长类动物中的破坏性活动十分相似。
虽然人类持续造成此类伤害,但当我们思考眼下人类造就的破坏,我们最有可能首先想到更大规模的破坏性活动。人类在战争和其他大规模暴行,例如奴役、清洗和种族灭绝中,杀害了数百万人类。
受害者数量增多,部分原因是人类群体壮大,可以被杀的人类越来越多,另一部分原因是人类的破坏力显著提高。话虽如此,人类原始武装的致命性依然惊人。
数以亿计人类在大屠杀中被杀害。在20世纪,种族灭绝对象包括德属西南非州的赫雷罗人;土耳其的亚美尼亚人;德国和纳粹占领下欧洲的犹太人、辛提人和吉卜赛人;卢旺达的图西人;前南斯拉夫的波斯尼亚穆斯林族。20世纪其他大屠杀包括约瑟夫·斯大林,波尔布特和他的红色高棉犯下的暴行。不过,这些大屠杀绝不是首次出现。例如,13世纪,成吉思汗在其统治期间杀害了地球上11.1%的人类居民。
这些庞大数字不应遮盖死亡方式中可怕的细节,以及受害者在死亡过程中遭受的痛苦。人类通过劈砍、捅刺、绞首、重击、斩首、枪击、禁食、冷冻、窒息、淹没、碾压、投毒、轰炸和释放毒气等方式杀害他人。有时受害者被单独杀害,有时受害者在一次行动中遭集体屠杀。虽然杀戮有时离凶手较远,凶手可以忽视受害者的痛苦,但有时却离凶手很近——凶手浑身沾满受害者的鲜血和飞溅的脑浆,通过更多受害者继续他的毁灭之路。
大屠杀显然不是人类唯一的破坏形式。还有规模较小的杀戮,以及杀戮之外的各种野蛮行为。人类强奸、袭击、鞭笞、绑架、奴役、折磨他人,令他人残疾,给他人打烙印,对他人实施酷刑。人们被施以残酷的惩罚,有时是由于真实的罪行,但有时只是由于宗教或政治观点,种族或民族,性取向或性行为。存在所谓的“荣誉谋杀”,以及针对被认为或被怀疑违反了严格规则之人的残害。此外,人类也向神灵献祭人牲。
难以明确野蛮行径的深度与多样性。以19世纪90年代驻刚果的比利时军官勒内·德·贝尔蒙提埃为例:
他下令砍光房屋周围的灌木与树木……以便他从门廊上将路人当作靶子射击。若发现女囚犯打扫的庭院里有片落叶,他就斩杀十几个女囚犯。若发现林间小径维护不善,他就下令杀害最近村庄中的一个孩子。
再看被伊拉克人拘留的十九岁科威特青年艾哈迈德·卡巴扎德遭遇的惨剧。他的父母被告知他即将获释。当他们听见汽车驶近,便走到门口:
当艾哈迈德被拖出车外,他们看见他的耳朵、鼻梁与生殖器已被割除。他捧着被挖出的双眼走出车厢。随后,伊拉克士兵朝他腹部与头部各开一枪,并警告他的母亲,三日之内不得移动尸体。
刚果民兵会切割受害者血肉并强迫他们吞食,这种做法被称为“自食”。其他暴行包括从孕妇子宫剖出胎儿并逼迫她的朋友食用,以及将AK-47自动步枪的枪口插入女性阴道后扣动扳机。几乎每年,圣灵抵抗军的士兵都会“在袭击村庄和绑架儿童时用棍棒殴打数百人致死”。
在这种情况下,绑架儿童是将儿童变成儿童兵的第一步。有时,儿童被迫杀害自己的家人或其他人,方法往往非常残忍。有事例表明,一名男孩被命令去捶死熟识女人的婴儿。若新成员拒服从命令,他们将遭受残酷殴打甚至杀害。思想灌输是“训练”的另一部分。据估算,当前亚洲、非洲、美洲及其他地区冲突中约存在30万名儿童兵。
在其他情况下,被绑架者会被贩卖为奴。他们被迫与家人分离,可能被运往遥远之地,通常处于恶臭拥挤的环境,许多人在恶劣环境中死亡。他们遭受野蛮殴打、强奸和其他侮辱。奴隶的商业价值并不能保证奴隶不被杀害。在一起骇人事件中,船长下令将133名活着的奴隶扔入海中,而他已为每名奴隶投保30英镑。
有些人认为奴隶制已不复存在。然而,它依然存在,即便在部分将奴隶制定为非法的司法管辖区也是如此。在某些地方,年轻女孩仍被贩卖为性奴隶。柬埔寨少女隆普斯曾遭绑架并被迫卖淫。她讲述了自己如何遭受殴打和电击。她经历了两次粗暴的堕胎手术。第二次手术后,她剧痛难耐,恳求获得休息。“主人”挖出她的右眼作为回应。
或许有人会说,尽管这些行径令人发指,但人类之中如此暴虐者终究是少数。为了回应这种予人安慰的念头,需要正视几个不那么有安慰效果的事实。第一,人类对同类施加的部分严重伤害,普遍程度远超一些人的想象。例如,奴隶制曾盛行于世。奴隶贩子或许是少数,但奴隶主却常见得多。强奸至今依然普遍存在。强奸犯或许是少数,但绝非微不足道的少数。
第二,即便人们自身并非施暴者,也常助推他人犯下暴行。例如,他们可能支持实施酷刑和残忍惩罚,或支持基于种族、宗教、性别或性取向的歧视政策,以及投票支持推行此类做法和政策的政府。有时,许多人认同某种世界观,使“荣誉谋杀”得以滋生,或令恐怖分子被奉为英雄。有时,助长恶行并非源于认同邪恶,而是出于愚昧,轻信,恪守教条或其他缺陷。例如所谓“有用的白痴”——这类人怀着善意支持某项事业,未察觉其邪恶之处。西方国家中曾对苏联抱有同情的好心人就是典型例子。他们中许多人本会因苏联境内的暴行与压迫而震惊,但天真令他们对苏联政权的实际情况视而不见。最悲惨的情况,莫过于善意者无意间加剧苦难——例如,有证据表明,西方媒体关注塞拉利昂截肢事件,实际上鼓励了寻求媒体关注的人进一步截肢。
第三,我们应当记住普通人会如何轻易滑向卑劣行为。在人们为抢购促销商品或限量商品而拥挤时,就能看到此类场景。1998年末,毛绒玩具菲比成为美国当季最热玩具,顾客们在争抢存货时互相推挤。一名女子“被推到门框上,手臂严重挫伤”。另一家商店里,一名13岁女孩称,她拿起一只菲比时,有个女人“抓住并咬了她的手”,逼其松手。购物人群暴力问题反复出现。纽约瓦利斯特里姆的沃尔玛超市中,一名员工被冲进商店抢购廉价商品的顾客踩踏致死。
而这些还不是最恶劣的群体行为。策划集体谋杀,实施私刑的暴民是恶名昭彰的典型。这类暴民的成员往往是社会中的“体面人”。1672年,德维特兄弟在海牙遭私刑处决。暴民们本想将他们吊死,“但他们遭受凶残袭击,未及绞刑架便已身亡。尸体随后被倒吊,剥光,最终被撕成碎片”。哲学家巴鲁赫·斯宾诺莎“震惊不已,这些行径并非游荡盗匪所为,而是包括体面中产市民在内的公民所为。”
尽管这个案例以及我提供的其他暴行证据属于历史事件,但绝不能断言人类最严重的破坏性活动仅存在于过去。我已提供大量证据,展示人类造就的持续伤害。其次,历史证据往往与现在和未来相关。人们过去的行为,很好地证明了在特定情境下人们可能做出什么事情。有时,类似情境会再度出现。犹太人大屠杀令人震惊,部分原因就在于它由曾被认为高度文明的社会策划并实施。认为文明不可能倒退回野蛮,这种想法未免过于乐观。此前论及人性黑暗面时,我们已窥见人性中孕育此类行径的某些特质。因此,认为大部分人无法实施暴行,仅有少数恶人可以做到,只是省事的想法。例如,有时,阻碍某人成为种族灭绝实施者的因素,不过是道德上的幸运罢了。
第四,人类的破坏性活动存在程度差异,并非全部都是最严重的暴行。人类加诸他人的伤害有些较轻微,有些甚至司空见惯。人们会说谎、偷窃、欺诈、出口伤人、背信弃义、侵犯隐私,以及表现出不忠、缺乏耐心、忘恩负义、两面三刀、不顾他人。后果是,他人的财产遭受损失或破坏,情感被伤害,信心被摧毁,信任化为乌有,心灵留下创伤。上述行为尽管并非谋杀、残害、折磨或强奸,但同样可以造成深刻且往往能够改变人生的伤害。在极端情况下,受害者可能因伤痛而自杀,但是,并非只有如此严重的伤害才值得我们进行道德谴责。
尽管人类确实具备正义感,社会也常以惩戒、纠正和预防应对不公,但不公却屡屡出现。例如,实施人类历史上最恶劣暴行的人 ,大多至死都没有受到惩罚。49%的人掌权到自然死亡,还有11%的人和平引退,8%的人仅遭受流放。此外,考虑一下未被发现的强奸案、未被破解的谋杀案,以及其他未被定罪的恶行数量。揭发者和其他拒绝支持权贵恶行之人往往付出高昂代价。作恶者经常逍遥法外。
我们也不应忽视人生中无数微小的不公。解剖学家亨利·格雷便是典型——他系统性地贬低自己的合作者,插图画家亨利·卡特对著作的贡献,两人合作编撰的著作以“格雷氏解剖学”之名流传后世。另一个例子是塞尔曼·瓦克斯曼,他成功抢夺了学生阿尔伯特·沙茨发现链霉素的学术荣誉。结果,因该发现荣获诺贝尔奖的是瓦克斯曼而非沙茨。尽管多次尝试纠正不公,沙茨终究未能获得应有认可便与世长辞。
“坏人”经常“获得第一名”。他们没有道德顾虑,不受内在约束,而外部约束要么不存在,要么不完善。
对“野兽”的残暴
人类每年给数以亿计动物带去无数痛苦和死亡,而且绝大多数人类负有重大共谋责任。
每年有超过630亿绵羊、猪、牛、马、鸡、鸭、鹅、山羊、骆驼、水牛、兔子、火鸡等动物被屠宰以供人类食用。此外,约1036亿水生动物因人类食用需求与其他需求而丧生。
而上述超过1660亿动物,还并非肉类产业每年屠宰的全部动物。其中并未计入家禽产业中因无法产蛋而被淘汰的数亿雄性雏鸡。似乎没有关于每年全球范围内此类杀戮的估算数据。不过,特定国家和地区有具体数据,包括美国(2.6亿)和欧盟(3.3亿)。
官方屠宰数据同样未涵盖亚洲地区被食用的猫狗。此类数据更难获取,但有人估算,每年被屠宰的狗在1300万至1600万之间,猫约400万。同样被排除在外的还有“副渔获物”——在人类捕捞时被捕获的非目标生物,如海龟、海豚、鲨鱼和海鸟。没有可靠数据表明死于兼捕的动物数量,但约有50亿海洋动物作为“副渔获物”被丢弃入海。
绝大多数动物的死亡过程充满痛苦和压力。人类通过多种方式屠宰数百万雄性雏鸡。在美国,多数雏鸡被以高速吸到“杀伤板”(可能是带电的)并死亡。在其他地区,雏鸡会窒息死亡或被碾压致死,在英国,则会死于气体或高速研磨机。肉鸡和废弃蛋鸡被倒吊在传送带上割喉。猪和其他动物在屠宰场会受到殴打或电击,被迫前进到指定位置,随后遭割喉或刺喉,人们有时会先让它们昏迷,有时则直接宰杀。
海洋生物的境遇毫无优越之处。它们离水后通常会窒息而亡,而且离水过程本身就充满痛苦。拖网渔船将鱼从深海快速向上拖拽,在此过程中,鱼会遭受气压伤。它们体内形成的气泡会引发剧痛。鱼鳔会过度膨胀。“有时,压力大到将胃肠从口腔和肛门挤出,眼睛也会变形凸出”。被钓线和鱼饵捕获的鱼,在挣扎求生时会被鱼钩伤害。有些人愿意相信鱼不会感受痛苦,但这种曾被用于哺乳动物的安慰性构想,在证据面前已经破灭。智力超群的哺乳动物海豚之死或许更为凄惨。当它们成为渔民的目标,它们会被驱赶至海湾并遭受屠宰。同属哺乳动物的鲸鱼,会在海上被鱼叉猎杀。
人类不仅在屠宰时刻令动物痛苦。以鸡为例,它们通常被关在层架式鸡笼极度狭窄的空间中。它们无法舒展翅膀或四处走动,不能开展任何本能活动,如进行沙浴。它们只能伴着不适站在倾斜的铁丝网上。因为这种环境会令它们不安,导致它们互相啄食,注定承受痛苦的雏鸡会被热刀片切除喙部。当笼养母鸡的产蛋量下降,它们会被塞进箱子,运往屠宰场。
小肉牛和产仔母猪被囚禁在狭小空间,几乎终生无法活动。奶牛被注射牛生长激素以提高产奶量,这常引发乳腺炎——令奶牛乳房疼痛的炎症。人类对猪、牛等动物实施断尾、阉割、去角和烙印等残害,并且全程不施麻醉。动物常被装入船或卡车,在狭窄恶劣的环境中被长途运输至屠宰地。
人类食品生产绝非动物遭受虐待的唯一领域。难以了解每年有多少动物受到科学实验的影响,但保守估计至少有1.15亿。此外,尽管科学界承诺在动物实验中遵循“三R原则”——替代、减少和优化——但至少部分国家每年使用的动物数量仍在增加。
许多可怕的实验曾被实施。要全面概括动物遭受的折磨实非易事,但一些事例足以展示人类对动物做出的残忍行径。有段时期,动物会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被解剖。在时隔不远的20世纪60年代,清醒的狗会被置于微波辐射中,结果是狗舌头肿胀,皮肤焦化,若温度过高则直接死亡。在该年代及随后十年间,美国军方曾让猴子暴露于高剂量辐射,导致猴子“抽搐,踉跄,跌倒,呕吐,在看似永无止境的徒劳挣扎中扭动身体,试图寻找舒适的姿势”。
心理创伤同样被施加于动物。在一系列著名(或许是恶名昭彰)的实验中,幼猴被迫与母亲分离,导致母子双方经受严重痛苦。随后,幼猴被剥夺一切接触生物的机会。母亲被替换成玩偶。玩偶要么向幼猴喷气,要么将幼猴吓得牙齿打颤,要么将幼猴抛到笼子另一边,要么用尖刺戳幼猴。被如此“抚养”的母猴之后会被迫受孕。鉴于它们特殊的成长经历,它们无法照料幼猴,反而会攻击、残害甚至杀死幼猴,这并不令人意外。
按现行标准,许多此类实验将无法获得动物研究伦理委员会的批准。然而,现行标准仍允许人类对动物造成重大伤害,包括致死伤害。例如,药物和化妆品的毒性测试往往以死亡为预期结果,受试动物通常在中毒致死前经历痛苦。人类对部分动物进行基因改造,以诱发运动神经元退行,或诱发癌症,例如制作“肿瘤鼠”。人类还通过手术在动物身上制造坐骨神经痛等疼痛性疾病的实验模型,并在老鼠、兔子、猴子、猫、狗等动物身上诱发类似脑卒中的症状。他们让动物接触乙醇、甲基苯丙胺等物质,观察这些物质对动物的影响。完成此类实验的人收获了大多数人类同胞的赞扬。
在我们这一物种内,为娱乐而施加的虐待,比漠不关心导致的残酷行为更可恶。例如,将公牛、熊、獾等动物用作诱饵。这些动物被拴在柱子上,遭犬群撕咬,供人类观看取乐。斗鸡、斗狗和斗牛至今仍在继续。
其他“运动”同样给动物带去痛苦与死亡,即便这并非初衷。赛道上的马会被鞭打催促。它们经常被非法注射兴奋剂。它们容易在比赛中骨折,然后遭“安乐死”。年老体弱无法参赛的马会被送往屠宰场。其他因人类娱乐而受苦的动物,还有被诱骗到动物园或被迫在马戏团表演的动物。
即便是与人类有最紧密情感纽带的动物——例如猫、狗等家养伴侣动物——也不能幸免于大规模虐待。有些人将它们囚禁在狭小空间,殴打它们,不给它们运动机会和足量食物。虐待方式层出不穷。例如,19世纪著名探险家亨利·莫顿·斯坦利曾割下狗的尾巴,烹煮后再喂给狗。现在依然存在残暴行径。2006年8月,一名英国女子试图将幼犬投入沸水淹没。幼犬幸存下来后被弃置至死,过程“可能长达一周”。其他近期事例中,有人将狗塞进烤箱活活烤死,有人用砍刀将猫斩首。类似事例不胜枚举。
每年有数百万猫狗被遗弃。被送往收容所的绝大部分动物因无人领养而遭安乐死。一个惊人的事实是,在有如此多流浪动物的情况下,人类仍在积极繁育此类动物,这只会让问题更严重。有些繁育行为不是正式的,而且规模小。不过,更大的问题在所谓“幼犬工厂”(或“幼猫工厂”),这些机构大量生产动物,而且经常将它们置于恶劣环境,疏于照料它们。繁育者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他们对动物福利基本不屑一顾。
人类对“纯种”的偏好同样导致动物受苦。许多纯种动物具有先天缺陷,如呼吸困难,脊柱脆弱,髋关节发育不良。其他怪异的人类审美偏好,导致狗常在无麻醉状态下遭断尾、剪耳。为方便与动物同住的人类,动物还会遭受去爪手术或声带切除术。
这些人类对动物造成的伤害,尚未体现我们这一物种传播苦难的全部方式。例如,在亚洲,熊被“榨取”胆汁。熊的胆汁至今仍被用于传统“医药”,尽管其药用价值从未得到证实。为便于人类获取胆汁,熊被终生囚禁于不容站立或活动的“挤压笼”。在这种环境下,它们的肌肉会萎缩,它们会陷入疯狂。导管会引发疼痛,伤口可能会感染,这往往导致死亡。
比虐熊更普遍的则是皮草产业中的虐待。貂、狐、狗、猫、兔子等动物皆为受害者。许多动物被饲养在皮草农场中,环境令它们极度痛苦。它们最终被宰杀,以供人类穿上它们的皮。有些人似乎认为时尚足以成为让动物受苦并死亡的正当理由。
对环境的破坏
人类对他人及动物造成的伤害,部分源于人类对环境的破坏性影响。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期,破坏是受限的。人类群体污染的是自身生活的环境。近几个世纪以来,人类活动的影响呈指数级增强,如今威胁已蔓延至全球。威胁增强源于两个相互作用的因素——人口爆炸性增长与人均负面影响显著提升。后者是工业化与消费水平攀升的必然结果。
后果包括空前严重的污染。污物被大量排入空气、河流、湖泊和海洋,对呼吸空气,生活在水域或附近,或从水域取水的人类和动物造成了明显影响。二氧化碳排放促进“温室效应”,导致全球变暖。因此,冰盖在融化,水位在上升,气候模式在改变。冰盖融化令一些动物失去了自然栖息地。海平面上升会危及沿海社区,且有可能吞噬瑙鲁、图瓦卢和马尔代夫等地势较低的小岛屿国家。这种事情显然会对这些国家的公民和其他居民造成伤害。臭氧层的消耗使地球居民暴露在更强紫外线下。人类正在侵占荒野,导致动物(和植物)灭绝。热带雨林被破坏加剧了全球变暖问题,因为树木可以消耗不断增加的二氧化碳。
当然,有些人否认人类至少对环境造成了这些大规模负面影响。然而,这里不是反驳否认气候变化者的地方,我也不是这种角色。否认人类对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人,或许只是排除了气候相关危害。就算没有这些危害,人类的破坏力也非常大,因此,即使排除它们,第二个前提也可以保留下来。相较之下,承认人类正在破坏环境的人,只需在前面的清单中加上这一条。
规范前提
我们已经看到,人类造成了巨量痛苦和死亡。在证明第二个前提的真实性之后,我现在要考虑反生育主义道德厌人论的第一个前提:
我们有(推定)责任拒绝带来将会造成(并且很可能持续造成)巨量痛苦、苦难和死亡之物种的新成员。
关于这一前提,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它并未主张的内容。它既不主张我们应当捕杀危险物种成员,也不主张我们有义务阻止他人让危险物种的新成员诞生。它的主张温和得多。它仅表示个人应当避免让此类生命诞生。
该前提成立无需满足以下条件,该物种所有个体都必然引发痛苦、折磨与死亡。要理解这点,不妨考察另一项推定责任——不闯红灯的责任。我们承担这种责任是因为闯红灯具有危险性,尽管不是每次闯红灯都会造成危害。
这一规范前提对不同物种保持中立。有件值得注意的重要事情,若所涉物种并非人类,该前提将获得多广泛的认同?试想,有人培育出某种动物,其(对人类和其他动物的)破坏力与人类实际拥有的破坏力相当。培育此类动物的人无疑将会遭受广泛谴责。再设想下,科学家复制并释放一种病毒,病毒造成的苦难与死亡堪比人类造成的苦难与死亡。同样,世人会毫不犹豫地谴责这种行为。
那么,问题在于,若具有强大破坏力的物种是我们自己,情况是否有所不同。对此持肯定态度的人或许会指出,主张我们有责任停止制造危害自身所属物种的新成员,是自相矛盾的。这种观点认为,以人类对自身的伤害作为停止制造人类的理由,实属荒谬。换句话说,厌人论与博爱论似乎在此产生了冲突。若人类值得免于伤害,则人类尚未恶劣到应该终止物种延续的程度。若人类真如道德厌人论第二前提所言那般糟糕,则第一前提中不应将人类自相残害的恶行纳入考量范畴。
这一论点并不成立。第一,人类自相残害仅是人类危害行为的冰山一角。我们对其他物种同样造成极大危害。因此,即便无法援引人类互害事例来支撑道德厌人论,其仍可凭借人类对动物的巨大伤害成立。当然,这就假定动物利益具有道德价值。不过,已经存在支持这一结论的强力论点,此处不再赘述。
第二,将我们对受害者和施害者的态度混为一谈是错误的——就算受害者同时也是施害者。将两种态度区分开来的建议并不稀奇。文明社会普遍认同,即使面对最恶劣的施害者,我们的处置也有底线,更不用说罪行较轻者了。在杀害受害者前实施虐待和强奸的施害者,不会受到来自国家的同等对待(至少在文明社会如此)。这是因为,尽管施害者犯下罪行,但其道德主体性依然存在。根据这种观点,对于具备道德主体性的存在,我们能做的事存在边界。态度分离并非仅限于惩罚情境。一个女人可能因伤害孩子而负有罪责,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应对其丈夫向其施暴漠不关心,也不意味着我们不应关注其丈夫遭受他人暴力侵害的事情。我们应当关注受害者,甚至是会向他人施暴的受害者。当罪行较轻的施害者遭受较重伤害时,这点尤为重要。因此,博爱论与厌人论并非相互排斥。我们可以同时认同,若人类能免于存在之苦会更好,若人类不存在,不会造成伤害,也会更好。
现在,或许有人会质疑,道德厌人论荒谬之处在于其独特的防害方式。它试图通过消除人类来防止人类遭受伤害。若人类破坏性能迅速降至可忽略水平并确保不再上升,此类反对意见可能会更有说服力。若是如此,就能主张,应该降低人类破坏性而非消除人类。然而,事实上,我们不能指望人类破坏性会降至这种水平。人性过于脆弱,而激发人类最恶劣本性的环境太过普遍,还很可能持续存在。即便能建立制度抑制人类最严重的暴行,这些制度也会一直面临道德熵的威胁。认为像我们这样具有破坏性的物种会停止或基本停止破坏行为,不过是天真的乌托邦式幻想。
我是不是过于悲观了?毕竟,有人认为,暴力发生率一直在稳步下降,目前已远低于史前时代。这一轨迹并不能消除厌人论中隐含的悲观主义。就暴力减少而言,减少的只是暴力发生率。人们相较过去更不容易遭受暴力。然而,暴力造成的痛苦和死亡总量却增长了,这主要是因为现在有更多人造成伤害,也有更多人遭受伤害。停止制造新人,意味着减少遭受伤害的人类,进而减少伤害总量。尽管暴力发生率很重要,但在决定是否制造新人时,暴力总量至少也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如果人类减少,暴力就会减少。
即使我们只关注暴力发生率,暴力发生率也仍有可能上升。鉴于人类的本性,我们不能假定暴力发生率下降趋势不可阻挡。不过,就算我们撇开这种担忧不谈,目前暴力发生率尽管有所下降,但远不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长远来看,人类的破坏性能降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即使我们相信这种想法并不天真,若我们制造的生命在此期间会造成巨量痛苦、折磨和死亡,制造生命也是不恰当的。
推定责任
如果我之前的论述成立,那么我们便负有停止制造新人的推定责任。这种推定能否被推翻?
认为可以推翻的人或许会指出:尽管人类的破坏性确立了它,但人类的善行足以推翻它。其中一种观点认为,人类的善行足够充分,可以频繁(尽管并非一直)推翻此推定,我将首先探讨这种观点。
推定被推翻的频率越高,推定本身的有效性就越不清晰。然而,对于像我们这样具有破坏性的物种,反对制造新成员的推定必然是强力的。因此,主张该推定可被频繁推翻的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人类的善行足以抵消人类造成的全部危害。我对完成此事并不乐观。
在对待动物方面,天平明显倾向不利于我们的一方。尽管确实有人类为动物做好事,但许多善举仅是将动物从其他人类的虐待中解救出来。从人类物种层面看,这些福祉无法抵消人类造成的伤害。若没有人类施加伤害,这些福祉本就无需存在。当然,人类确实也会给予其他福祉,例如,为伴侣动物提供兽医护理。然而,人类伤害的动物规模与伤害总量,远超人类惠及的动物规模及福祉总量。
人类给予同类的福祉确实多于动物。尽管如此,在我看来,人类所行善举显然不足以推翻反对制造新人的推定。对于持相反观点的人,或许没有确凿的论据能证明这点。不过,仍有若干考量因素可以佐证我的判断。至少,这些考量因素表明,认为该推定已被推翻的人,其实无法证明这点。
第一,人类为同类创造的福祉不仅要抵消人类对同类造成的伤害,还要抵消人类对动物造成的伤害,而这些伤害极其庞大。在破坏水平极高时,为推翻这一推定所需证明的福祉总量会是巨大的。若生育主义者认为人类善行确实可以超越我所描述的巨大破坏,则需提供明确细节。大概多少善行能超越一个生命体被肢解的罪行?多少善行能超越大规模强奸?多少善行能超越卢旺达大屠杀或斯大林大清洗?当人们真正铭记这些暴行,而非抽象地谈论“人类所作的恶行”时,所谓“善行足以抵消恶行”的论断便显不恰当了。
第二,我们需要理解“善大于恶”的实质内涵。这可能不像表明上那么简单。试想一下,你知道自己生育的孩子在成年后会杀人。为了推翻反对制造新人的推定,这个潜在生命必须在其一生中拯救多少原本会丧生的生命?我怀疑这个数字不是2,甚至不接近2。
这个例子表明,“善大于恶”的概念远比表面复杂。现在,或许有人会说,这个例子对于当前议题是不恰当的类比。无论这种质疑是否成立,对于当前议题,都可以得出相似结论。若某一物种在特定时期杀害了数十亿人类与动物,即便该物种在相同时期拯救的生命相较杀害的生命多一条,也无法赎罪。
或许一些功利主义者会断言,在前述所有情形中,多拯救的生命确实足以抵消被夺取的生命。然而,功利主义者并不致力于坚持这种观点,而且任何采纳这种观点的功利主义都过于简化。更细致的观点会提出,夺取生命通常(即使并非总是)会产生比未能拯救生命更恶劣的次生影响。例如,杀人犯引发的恐惧,远超未能拯救生命的过失者所能引发的恐惧。
非功利主义者更有理由接受“善大于恶”的复杂概念。对他们而言,侵犯权利等行为构成的道德损失,无法被拯救几条生命的收益抵消。至少在部分非功利主义观点中,存在伤害阈值,一旦超过阈值,任何福祉都无法弥补。若此类阈值存在,人类的破坏性行为显然已经越界。
第三,某些利益在判定是否推翻推定时将失去意义。为厘清其范畴,需考虑相互交织且有差异的因素:
1(a)现有人类的福祉;以及
(b)未来人类的福祉——这些人类仅在“不应制造新人类”的推定被推翻时存在。
2(a)通过避免伤害而获益;以及
(b)通过一些(内在的)好处而获益。
至少1(b)与2(a)交叉区域的利益可以忽略不计。因为该交叉区域的利益可通过两种途径实现:(1)推翻推定,制造能避免伤害的人;(2)遵循推定,不制造会遭受伤害的人。由此可见,这些利益并非制造新人类的净收益。换句话说,它们并不构成相较遵循推定情况的优势。因此,在决定是否推翻该推定时,不应将这些利益纳入考量。
第四,至少在当前条件下,新个体或新群体的诞生带来福祉的速率不如带来危害的速率。考虑到当前人口规模及人类消费水平,新个体或新群体令动物承受的痛苦与死亡会持续累积,通过环境影响对人类(和动物)造成的伤害也会逐渐累加。新个体带来的额外伤害或许十分微小,但无数微小伤害累积后,总量就会显得突出。然而,新个体或新群体未必能带来相应的额外福祉。人类创造的诸多福祉,本可由更少而非更多人类实现。因此,即便新增人类未必总是带来净损害,但在人口规模足够庞大(且具有破坏性)时,净损害必然存在。
基于上述理由,我不同意“反对制造新人类的推定可被频繁推翻”的观点。对此,支持推翻该推定者或可退而求其次——主张该推定偶尔可被推翻。具体而言,部分潜在生育者可能认同人类总体上是危险物种。但是,他们可能认为自身潜在后代更可能积极行善,很少行恶,进而推翻该推定。
根据我们对“足够多益处和足够少坏处”的定义,这种情况或许适用于(小)部分潜在人类。然而,我们完全有理由预测,绝大多数潜在生育者根本无法准确判断自身后代是否属于此类。乐观偏见叠加合理化倾向——认为自身行为会带来更大利益——会导致绝大多数潜在生育者(至少是生育前经过思考者)得出结论:厌人论的推定责任在他们身上不成立。其中绝大部分人将陷入谬误。对此存疑之人,不妨审视普通人对动物与环境造成的破坏性影响。
我们已经看到,每年全球因人类消费及相关产业而死亡的动物超1660亿。地球上绝大部分人类都在助长此类杀戮及杀戮前期的折磨。印度有很大一部分人是素食主义者,其他国家素食主义者或严格素食主义者比例极低。这意味着,平均每位食肉者每年至少需为27只动物的死亡(及痛苦)负责——终生累计下来,至少有1690只动物。这还是低估后的结果,即便如此,也能看出个体具有强大破坏力。
每个新人类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受环境恶化影响的有感知的生命。在发达国家,个人影响尤为巨大。以美国为例,每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28.6吨。在发展中国家,人均排放量通常较低,但并不为零。孟加拉国和印度的每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为1.1吨和1.8吨。因此,每个新生儿都会加剧环境破坏。或许支持生育主义者会辩称,我们不能指望新人类对环境毫无影响,某些影响是可以接受的。然而,随着人口规模扩大,这种观点的力度必然会减弱。人类越多,就越难为进一步加剧环境破坏辩护。发展中国家的出生率通常高于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人会难以证明持续繁衍的合理性。
人类是道德灾难。若我们从未出现,破坏会大幅减少。未来人类数量越少,破坏就越少。
结论
反生育主义论点在结论上存在差异。最激烈的反生育主义结论反对一切生育行为,而温和版观点仅反对特定情况下的生育行为。
博爱论得出一个广泛的结论。出生在世永远是伤害。因为这种伤害实际上相当严重,至少在一些观点中,生育孩子永远是错误的(其他观点或许接受在让人类逐步消亡的计划中进行有限繁衍)。
道德厌人论的结论是,可以推定生育孩子是错误的。这种推定有时可能会被推翻。我曾论证人们往往高估它的被推翻频率,且几乎不可能确定它何时真的被推翻。然而,依然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新个体创造的福祉足以抵消其造成的危害。
将厌人论与博爱论结合起来考量,我们会发现反对生育的理由——尤其在当前情境下——几乎总是过度充分。
附录
人们倾向将孩子诞生视为美好的事情。然而,有充分理由认为事实恰恰相反——制造新人类是一场审美灾难。这些审美考量因素不足以构成反对生育的有力论点。不过,它们在某种意义是厌人的,可以加入我先前提出的道德论点。至少,其中部分观点似乎为少生孩子提供了理由,尽管它们不支持“不应生育”的结论。
分娩本身毫无吸引力。它令人痛苦:产妇通常毫无愉悦感,婴儿也倍感煎熬。它在视觉上同样不堪入目。普鲁塔克描述道:
世间再无事物如此残缺、如此无助、如此赤裸、如此畸形、如此污秽,此景唯见新生儿降临人世,几乎可以说,自然甚至没有给予人一条通往光明的洁净通道;鲜血玷污其身,污秽覆盖其体,形貌更似惨遭屠戮而非初临人世,除天性慈爱之人,无人愿触碰、举起、亲吻或拥抱这种物体。
希波的圣奥古斯丁(或者,根据某些记载是克莱尔沃的圣伯纳德)提醒我们,“Inter faeces et urinam nascimur”——我们诞生于粪便与尿液之间。我们降临人世的通道,正位于排出粪便与尿液的孔洞之间。拉比阿卡维亚·本·玛勒列将丑陋追溯至受孕甚至更早。他说,人们应当铭记自身源于“腐臭的(精)液滴”。
此外,每个新生儿在其一生中都将制造海量排泄物。普通人平均每天排尿2066毫升,排便至少100克。每年约754升尿液和至少36.5千克粪便。普通人一生将排出约50969升尿液和超过2467千克粪便。
以当前人口规模计算,人类每年排出的尿液总量远超5万亿升。人类肠道每年产生超2560亿公斤粪便。随着人口增长,这些数字逐年攀升。在如此庞大的数据前,每个新人类终生贡献的排泄物似乎微不足道。然而,十三位数的年度总量,本质上是无数个体选择制造更多尿液与粪便生产者的最终结果。
以上还不是全部排放物。女人在生殖期平均排出14.97升经血,男人从青春期到死亡平均射出11.08升精液。鼻涕和唾液的量更难计算,其中只有部分会被排出。呕吐物,汗液,脓液和阴道分泌物的量差异极大。伴随人类排泄的,还有数十亿沾染污渍的厕纸,纸巾,卫生巾和卫生棉条。并非所有人体排放物都是固态或液态,有些呈气态,如嗳气和胃肠气。从青春期起,人体就容易散发异味,需实施除臭措施来避免引发嗅觉上的反感。而且,人类废弃物的丑陋真相,在文明社会中必须加以掩盖。根据排放物的气味,排放行为通常在不同程度上被隐藏起来(尽管很多人肆意在人行道等公共场所吐痰,但我们其他人对此持否定态度)。从人体各孔洞排出的物质必须被隐蔽地处理。
美貌在统计学上属于异常现象。即便绝大多数人并不丑陋,美丽之人也是少数。但自然确保了审美熵。痤疮本身就是一种审美灾难,而残酷的讽刺在于,它主要出现在人体最显眼的部分,面部。毛发在其显得最好看的头顶逐渐脱落,却在其显得最不美观处不断滋生,如鼻孔和耳朵。脂肪不断累积。乳房与臀部下垂。皮肤布满皱纹。衰老的迹象绝非乐景。最终,腐朽的躯体在视觉与嗅觉上皆令人厌恶,我们不得不通过仔细处理尸体来小心翼翼地掩盖这些事实。
人类废弃物与遗骸并不代表全部审美侵扰。我们制造垃圾和噪音。工厂、汽车与香烟产生废气,以及大量垃圾。人类数量越少,此类丑陋事物就越少。
针对这些审美考量因素,或许有人会说,丑陋与美丽皆取决于观看者,因此,审美考量因素过于主观,不足以支撑反生育主义。当然,审美判断确实存在差异。但是,分歧程度因审美领域而异。在恶臭,身体衰退与腐烂的领域内,至少非婴幼儿群体中存在广泛共识:恶臭是垃圾——是应被丢弃,而非在美学上值得欣赏之存在。无人会渴望或赞美痤疮,身体损毁或腐烂的景象。对于此类景象产生负面而非正面或中立反应似乎有充分理由(尽管在某些其他领域,审美反应经常显得不合适)。然而,即便我们不能责怪少数对人类废弃物不产生负面审美反应的人,仍可承认,对绝大多数认为它们丑陋的人而言,海量废弃物存在的事实,就提供了反对制造更多人类的美学考量因素。
针对审美考量因素可能出现的第二种回应,或许是承认其合理性,但否认整体图景的丑陋。换句话说,它或许认同人类制造了大量污秽,但认为人类整体具有正向审美贡献。这种观点在少数事例中并非完全不可想象——例如,一些艺术家和作曲家的作品确实具备突出审美价值。然而,难以想象普通人如何创造出足够大的审美价值,来抵消自身催生的污水桶。
制造丑陋未必永远是错误的,但污染地球的人类越多,反对制造更多污秽的审美考量因素就越有分量。有时审美考量因素会与道德考量因素交织:当社会太过贫困,无法为过量人口提供卫生设施和废物处理措施时,事实上,或许有道德上的理由支持停止制造新废物生产者,因为他们将给现存群体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鲜有潜在生育者会考虑后代可能带来的审美影响。但我们究竟还需要多少粪便、尿液、经血、精液、汗液、鼻涕、脓液、胃肠气和呕吐物生产者?还需要处理多少人类废弃物?还需要处理多少尸体?人口减少本身就会带来审美上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