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性行为去罪化主题记录

我不喜欢写重复的内容,如针对不同事件展现同样观点的时评文章,除非是为宣传思想有必要这样做。

我原先想,等写完自己的性经历,就不写性方面的文章了。不过,近期想到了新的点。

我想办个涉及犯罪构想的征文活动,其中拒绝某些罪行,发表敏感言论,还有聚众淫乱罪。我认为多人性行为不应被定为罪行,也就是说,在现实中,这种行为应该去罪化。

一篇以多人性行为去罪化为主题的文章是值得写的。

不过,要写这篇文章,最好不仅有思想阐述,还有亲身经历者的叙述。叙述者可以是体验过多人性行为的人,不过更好是因此获罪的人。

所以我去中国裁判文书网查了“聚众淫乱”。大约有600多篇文书,其中大部分文书标题不带聚众淫乱,而且案情不止是聚众淫乱。这些文书的案由都不是聚众淫乱罪,案由列表中似乎根本没有聚众淫乱罪。我搜索标题带聚众淫乱的文书,有150多篇。

我不知道是否有些文书在前段时间被隐藏了,就目前看到的结果而言,案件数量少得离谱。假如这些文书都涉及聚众淫乱罪,且案情都不相同,其数量不到肯定过去十年间多人性行为总量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我不敢说,没有靠谱估算方式。

如果多人性行为是被严格监查和打击的事情,那聚众淫乱罪文书就不会那么少。或许,大部分情况下,聚众淫乱罪是一个根本不会发挥作用的罪名。而且,被发现进行多人性行为的人,也有可能免于起诉,应该有不少事件是没有引发刑事诉讼的。即使进行多人性行为的人遭遇刑事处罚的概率不高,多人性行为去罪化也是有必要的,但需要考虑其他问题,聚众淫乱罪存在的作用是什么,如何让大部分不会因此获罪的人(无论其是否进行多人性行为)认同多人性行为去罪化。

我还想到戒色吧。这个毒害大众的吧公然存在了20年。它产生了什么作用呢,吧内许多人并不反对婚后性行为或以生育为目的的性行为,可能在宣传生育的时代,它也不会被针对。有空我去戒色吧发帖,表达一下观点,看看能收到什么回复,最好还可以遇到愿意交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