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了下关于一类人的事情,渴望性交且怨恨其他人不与自己性交的人,性交换成恋爱或结婚可能也适用。

性欲的确麻烦,因此对外界产生怨恨也情有可原,但是,首先应当责备的对象并不是其他人,而是自己的父母。

父母肯定知道人会有性欲,也知道性欲可能得不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将人生下来,让人承受被性欲折磨的风险,显然对人的痛苦负有责任。

将没有性对象这件事归因于父母的过错,也是有道理的。如果直接原因是相貌不佳,可以责怪父母没有给出好的基因,如果是性格不好,可以责怪父母没养育好自己,如果是没有钱,可以责怪父母不够富裕,如果是身体受伤,可以责怪父母没保护好自己。总之,一定会有能责备父母的理由。

因此,在清算父母的罪过之前,没有理由去找其他人的麻烦。其他人即使有罪过,也不是罪魁祸首。

合理的行动方式是,想攻击其他人,先攻击父母,报复完该报复的人,再去考虑其他人有没有过错。如果无法对罪魁祸首下手,就不要对其他人宣泄愤恨。

我的想法也符合上述思路。因为我活着,所以我会因性欲而痛苦,但我不打算为此伤害父母,也不会为此伤害其他人。

此外,我不能满足性欲的主要原因是,在性领域,我看不上别人。虽然我也可以怨恨其他人不能激发我的兴趣,但我已经认为,其他人令我感觉无趣是平常的事情,并决定以宽容的态度看待其他人。我不认为人有自由意志,即使某人言行举止令人恶心,那也不是自己选择的结果,只要行动没有超过我的底线,我尽量不管。

以下是题外话。

我认为,在性领域,表现出自卑和对看不起自己的人的怨恨的人,是极差的性对象。如果一个人相信大部分人都鄙视自己,在遇到愿意和他性交、恋爱或结婚的人时,大概会认为对方要么是比自己更糟糕的人,要么是想要自己的金钱的人。为了满足性欲,硬要和自己看不起的人在一起互相折磨,又是何苦?主动寻求进入和忍受这种处境的人,精神无疑是软弱的。当我知道想和我接触的人是个不敢表达或贯彻真实想法的人,我就会感觉恶心。即使世界上其他人都死了,我也……不对,人类灭绝是我期望的事情,在那种情况下我应该杀掉存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