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前面章节看到,如果要获得割礼带来的(轻微)好处,一些不利因素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割礼在医学上有好处,那么除非进行包皮环切术,否则就无法享受这些好处。因此,我不认为这些不利因素是歧视的例子。
不过,我们也看到,包皮环切术有一些可以避免的不利因素。在西方国家,最常见的不利因素是在对新生儿实施手术时不使用麻醉剂。在不在无菌条件下实施割礼的文化中,不利因素更为严重。这些不利因素包括感染风险增加,以及失去阴茎甚至死亡的后果。我认为,这些不利因素,除了是如此对待任何人的基本错误之外,也是不正当歧视。
我们已经遇到过一些否认这点的方法,并发现它们都没有奏效。第一,不可否认,在婴儿包皮环切术中,男孩不会感到疼痛。科学证据根本不支持这一点。更不能否认年龄较大的男孩会感到疼痛。也不能以男孩更能忍受疼痛为由,为施加这种剧烈疼痛辩护。即使有人更能忍受疼痛,也不意味着一个人有权在可以轻易避免施加疼痛的情况下施加疼痛,尤其是剧烈疼痛。
我在第2章指出,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对男孩实施割礼的做法,与完全禁止切割女孩生殖器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我认为,可以在继续允许对男性实施割礼的同时,禁止以典型方法切割女性生殖器。因为后者通常是一种激进得多的手术。然而,最轻微的女性生殖器切割术却并非如此,这种手术只涉及抽血,不切除任何生殖器组织。我在第2章提出,一些西方社会在禁止这种手术的同时,却允许对男性实施更激进且会造成更大痛苦的包皮环切术,是矛盾的。
我现在来谈谈一些女性主义者提出的一个论点,这个论点试图说明这里并不存在矛盾。她们想说,即使男性割礼是可允许的,任何形式的女性割礼也都是不可允许的。根据这一论点,切割男性和女性生殖器的文化含义是截然不同的。男性割礼是对男性的肯定。在相关文化中,它是一种荣誉徽章,一种积极象征。与之相反,女性割礼则是对女性的贬低。这是一种控制她们性行为的机制。据说,切除阴蒂可以消除性快感的一个重要来源。缝合女孩大阴唇的残余部分,可以防止不忠。
这一论点的问题在于,即使认为这些更激进的切割女性生殖器的方式将女性作为被男性控制的性对象对待,也很难看出较温和的切割女性生殖器的方式也是如此。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尽管切除阴蒂这一性快感器官或缝合外阴(切除后的残余部分)可以被认为是对女性性行为的控制,但仅仅切割阴蒂包皮却不能被这么说。第二,即使不只是切割阴蒂包皮,而是将其切除,也需要有证据证明这样做会降低性快感,而我并不知道有这种证据。第三,即使有这种证据,也只有在切除男性包皮不会产生类似效果的情况下,才能将切除阴蒂包皮与切除男性包皮区分开来。很难认为减少女性的性快感是错误的,而减少男性的性快感不是。最后,认为较温和形式的切割女性生殖器行为会因为与较严重形式的切割女性生殖器行为联系在一起而受到玷污的想法是牵强的。因为文化习俗的含义可以改变,也确实在改变,因此不能由于一种文化习俗曾经是贬低性的,就认为它仍然是贬低性的,特别是在经过修改的形式下。主张女性生殖器切割术是贬低性的,而男性割礼不是,不管每种做法有多轻微或严重,也不管在特定时间它们实际被赋予的含义是什么,都是将这种主张当作一种教条,而不是一种可检验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