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丈夫提出要和孩子做亲子鉴定,妻子同意亲子鉴定并且提出离婚的事情,难以理解。以前可以理解妻子在被怀疑后离婚的心理,现在就感觉荒诞了。这或许和我读过的书有关系。

我希望国家推行全民亲子鉴定。这件事的好处,一是可以预防和发现拐卖儿童,二是可以将许多人的DNA录入数据库,在刑事侦查和科学研究领域能够产生作用。

我认为在亲子鉴定技术不存在,或存在但未被广泛应用的社会中,未能获得机会使用非常优秀的男人的资源的女人就是应该倾向生育比自己选定的后代抚养者更优秀的男人的孩子。

选择配偶不同于生育孩子。已存在者的情况是确定的,可提供的利益是明确的。而不存在的孩子的情况是不确定的。除非生育者只想从孩子身上得到可以轻易获取的利益,如操控和凌虐弱者的快感,通过照顾病人得来的关注和钦佩,否则,孩子肯定是越优秀越好,要从孩子身上获取快乐、金钱还是成就感等事物,孩子就得具备相对于其他人的竞争优势。尽管不能保证成功者的孩子就会是成功者,但使用成功者的基因至少能带来心理安慰。

夫妻感情越好越适合出轨,越是受信任的妻子越该生丈夫以外的人的孩子,以免错过难得的机会。这件事不会对不起丈夫,丈夫不会损失什么。“后代”?可是没有亲子鉴定证明的“后代”意味着什么?无非是拥有传承基因者的喜悦,养育孩子的艰辛和欢乐,被孩子爱、信任和服从的愉悦,老年时可能获得较好的赡养等等,这些事情完全不需要和DNA绑定,除非孩子有麻烦的先天性疾病。只要不做亲子鉴定,妻子严格保守秘密,丈夫从无血缘关系的孩子身上获得的好处一丝一毫都不会少!

既然想要生育的女性最好的策略是和优秀的男人结婚或和普通但有责任心的人结婚并生育更优秀的男人的孩子,那么介意抚养其他人的孩子的男性最好的策略当然是做亲子鉴定,确保自己不会抚养其他人的孩子。

现在看关于有孩子的夫妻之间各种矛盾的新闻,看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道德批判,都感觉很可笑。生育者都是自私的人,俩自私的人凑到一起,出现这类事情很奇怪吗?如果这种情况不是生育者的常态,那还是教育和外部约束起作用的结果。

说生育者自私,是因为不自私就不会制造孩子。如果某人宣称自己只是希望让人被爱,感受生命中的乐趣,那么,领养缺乏合适监护人的孩子,将资源投入保护和教育儿童的事业,都是比生育更恰当的选择。让已存在的资源匮乏的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显然比制造一个会受苦的孩子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