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说,食人是个有点复杂的问题。
以前我对食人感到恶心,看《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时会想,如果我被迫漂流大海,我宁可自杀也不吃人肉。不过,那时我不反对食人,也不认为食人应被禁止。我认为死人没有意识,尸体不应再被视为人类,分尸食尸之类的事情就和摆弄玩具、食用猪肉差不多。食用活人或杀死活人后再食用,这类事情就应该禁止,因为其中出现对有意识的人类的伤害和杀戮。
现在,我认为人类不应拥有比非人类动物更高的地位——之前也有这种想法,但由于自己不想放弃食肉,一直回避思考这些问题。假如食用非人类动物是可接受的,那么食用人类当然也可以,而我作为事实上的食肉者,理应对食人持开放态度。如果认为食用非人类动物不可接受,原因就是无法征得非人类动物同意以及非人类动物死亡过程伴随痛苦,那么可以表达意愿的人类会成为特例,食用愿意成为食物的人类是唯一可接受的食肉行为。在不给予人类特权或不否定一切食肉行为的情况下,是无法否定食人行为的。
我可以接受否定一切食肉行为,禁止为食用而饲养或杀害人类和非人类动物的进路,在此情况下,也能同意将包括食人在内的食肉行为定为犯罪,甚至包括食用死亡的人类和非人类动物,当然不能是为“尊敬死者”之类的魔幻理由。
禁止食肉的社会,目前还看不到实现的可能性。在现有社会下,我希望自己去世后,肉体能被用作工具,满足其他人的性欲、食欲等欲望。原因除了不认可相信死者具有意识或赋予尸体神圣性的观念之外,还有希望抱有特殊欲望的人类能被大众看见。所有被大众认为“不可接纳”的群体,和其他群体一样,都是被迫出生在世上的。若不能接受某些人存在,与其在丑恶社会争取控制权和生存权,再去掩藏世界的阴暗面,不如不再制造施害者与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