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第二性别主义存在的最后一种方法是拒绝我所使用的歧视和性别主义的概念。在第一章,我为自己对性别主义的理解进行了辩护,反对了一些女性主义者呼吁的替代方案。因此,在这里我将考虑对我理解的“歧视”的反对意见,并将这些反对意见与我之前关于“性别主义”含义的讨论联系起来。
肯尼思·克拉特鲍提议,人们不应该“通过定义来完成”需要“通过论证来完成”的事情。显然,某种现象是否构成“歧视”或“性别主义”取决于人们如何准确地理解这些术语,但它牵涉到更多事物——不利处境,不公平和不正当待遇的证据。对第二性别主义提出定义上的反对意见的人,可能会被指控将第二性别主义定义为不存在的事物——试图通过定义来完成他们需要通过论证来完成的事情。
汤姆·迪格比不仅否认男性是性别主义的受害者,还否认他们是歧视的受害者。他在男性性别角色的演化背景下讨论什么是歧视和性别歧视。我们可以接受这种说法,然后同意他的观点,即我们“不应该假定一种已经演化出来的模式或策略是合理的”。然而,这应该使我们比他更不愿意在确定什么是或不是歧视或性别主义时诉诸演化背景。
继阿德里安·派珀(Adrian Piper)之后,迪格比教授区分了认知歧视和政治歧视。前者是值得称赞的歧视形式,即“纵向区分一种属性和另一种属性,并对每种属性做出适当反应”。后者则是我们通常理解的政治语境中的“歧视”术语:一种明显的态度,在这种态度中,和判断一个人的内在价值或能力无关的特定属性……被视为没有价值或无能的原因;一般来说,是低等的原因。
汤姆·迪格比认为,只有男人被迫成为战士,是认知歧视在起作用。他说,这是因为这种政策“顺应了决定大部分男人和大部分女人生殖贡献的不同属性”,而且承认男人在生殖方面更适合被消耗。既然如此,如果歧视女人的方式根源在于承认女人在生殖方面更不适合被消耗,为什么迪格比教授不将这些方式也判定为仅仅是认知歧视呢?他的答案似乎是,在政治方面,男性优势远远大于男性劣势。他说,男性拥有权力,因此有能力分配利益。此外,他说,“男性气质的价值远远高于女性气质”。这就是为什么他认为女性而非男性可以成为政治歧视的受害者。
然而,请注意,政治歧视的定义并非毫无争议。部分原因在于,围绕“没有价值”和“低等”概念的模糊性。有些“政治”歧视不是以群体的低等为前提,而是以所谓的优越性为前提——比如犹太人的商业头脑或黑人的卓越性能力。如果我们将这些所谓的特质重新理解为某些其他类型的低等——比如道德上的低等——那么“低等”的概念就会变得十分不稳定。汤姆·迪格比想要排除在歧视范围外的事情可能会被认为是歧视。例如,导致男人被强迫参军的所谓优势,力量和攻击性,就可以被认为是道德上的低等特征。以此类推,我们可以说,将女性排除在军队之外,并不是因为她们被认为低等或没有价值,而是因为她们被认为具有优越性和更大的(生殖?)价值。即使从“没有价值”的标准意义上来说,我们也可以将社会更愿意消耗男性生命解释为认为男性生命没有价值。事实上,即使男性气质的价值高于女性气质,也可以说女性的价值高于男性,至少在某些社会是这样。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迪格比教授热衷于在阿德里安·派珀的定义中加入政治歧视的另一个条件——“它具有剥夺目标群体中的人的权力的效果——并且赋予实施歧视的群体权力”。但是,(赋予或剥夺)权力的标准也是模糊和具有争议的。它在(a)(赋予或剥夺)全部权力和(b)在一方面(赋予或剥夺)权力之间含混不清。男人可能不会因为被迫参军而丧失全部权力,但他们在是否参军的问题上丧失了权力。
对此,也许有人会坚持认为,第一种解释——(赋予或剥夺)全部权力——是正确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的论点就会与这种观点相交,即使男人是歧视的受害者,也不是性别主义的受害者。这类观点有很多,但它们的共同点是,性别主义不仅仅是基于性别的不正当歧视。它涉及更多事物,例如支配、从属或压迫。我在第1章反驳了这些观点,在此不再赘述。
如果我认为当代发达国家的女性没有受到压迫或处于从属地位的观点是正确的,而其他人认为受到压迫或处于从属地位是性别主义构成条件的观点是正确的,然后,假设男性没有受到压迫或处于从属地位,那么,在这些地方,男性和女性都不是性别主义的受害者。此外,如果玛丽莲·弗莱认为女人受到压迫是女性主义核心主张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女性主义在这些地方就不再有议程,应该只将注意力放在其他地方。许多女性主义者不太可能同意这两点,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接受男性成为性别主义的受害者的可能性。